應非歐盟公民的要求進行家庭或家庭團聚
根據意大利法律的規定,家庭團聚是獲得非歐盟公民親屬入境意大利的一種可能性,以便能夠重建家庭單位。
非歐盟,歐盟或意大利公民只能要求以下親屬進入意大利:
- 成年配偶;
- 民事合夥人;
- 未成年子女;
- 受撫養和完全殘疾的成年子女;
- 他的父母完全殘疾,或超過65歲,在他們來自的國家沒有其他孩子,或者如果他們有孩子,則處於嚴重的健康狀況,無法撫養他們。
如果非歐盟外國公民持有以下文件之一,則可以要求其家庭成員在意大利穩定入境:
- EC長期居留許可;
- 因工作,庇護,學習,輔助保護,家庭原因而簽發的至少一年的居留證。
不可能要求兄弟姊妹,祖父母或孫子女團聚;即使您是意大利公民,也只有以下家庭成員可以進入意大利:配偶,伴侶,子女,父母。
此外,如果非歐盟,歐盟或意大利公民希望將家庭成員帶到意大利,則他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 收入;
> 足夠的住宿。
如果申請人沒有足夠的收入和有住房資格的房屋,則他不能要求統一。
最低收入等於每位被請求進入意大利的家庭成員的社會津貼額增加50%。
關於房屋(出租或自有),法律規定房屋必須符合衛生和健康要求,並且其可用的最小平方米等:
- 一個人14平方米;
- 兩個人的28平方米;
- 可容納三人的42平方米;
- 四人住56平方米;
具體來說,如果相對:
- 未滿65歲,有權無償參加SSN;
- 年滿65周歲,在NHS中的註冊是自願的,並且涉及到每日曆年一次性繳納不少於84歐元的款項,或者通過規定有效的健康保險確保發生意外和疾病的風險國家領土;
- 與歐盟公民團聚,並在SSN中註冊,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獲得相關入境簽證所必需的家庭團聚授權,必須在該州的Sportello Unico申請。
必要的文件是:
- 申請人的居留證和護照的複印件;
- 您打算帶到意大利的家庭成員護照的複印件;
- 申請人的家庭證明(從居住城市要求);
- 由意大利領事館翻譯並合法化的結婚證書;
- 喪偶證明(如果家庭成員是a夫);
- 證明家庭成員無效的文件;
- 證明關係的文件(應意大利領事館要求);
- 有關住宿特徵的文件(由市政當局發行);
- 證明收入的文件;
- 如果申請人是客人,公寓房主強調願意接待家庭成員的模式;
- 如果申請人是僱員,雇主證明僱用該僱員的模型。
收到申請後,該縣將檢查所有數據是否正確,並應意大利海外領事館的要求籤發授權以獲取該家庭成員的相對入境簽證。